市区各位领导:
我们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辖地的工作人员,前段示范区出台政策,在区机关工作人员中建设集资房住宅楼(团购房),我们是示范区的一员,为示范区建设做了极大贡献,但团购房与我们这些一般工人无关,实为想不通,特请求给与解答。
从宛城区到成立示范区,也可以说从有乡镇人民政府一来,除白河办事处外,其余乡办从未建设过住宅楼,可大部分职工都住在市内,有个别人解决了住房问题,有的租房,有的住在亲朋好友家中,这样是为了方便照顾年长的老人和求学的孩子,致使大部分职工几头跑,对工作和身心造成极大的悲痛。
示范区成立后,我们被划分为新区,我们有了希望,领导们也承诺过改善职工生活和住宅环境,可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条件只对准区直领导和区工作人员,这点我们想不通。
示范区成立时,由于上级没给编制及办公场所等,人员是由当时的两办一乡抽调的,领导们是由市直及各县委派的,我们想知道也希望示范区对人员编制进行公开公示,我们还想知道从乡办抽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人头编制都是在哪里?我们只知道他们的工资或福利都还在原单位,这些人在原单位一天班也没有上,对乡办一点贡献也没有,只有负担!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这些人算不算吃空饷,请求给与答复。
本次示范区征地80余亩,来承建区直职工住宅,按地域面积,你们算一下能建多少栋楼多少套房子?现在三办一乡包括区直有工作人员700多人,平均每人两套都用不完,但据说剩余部分要走向市场,以一房养房来弥补集资户,也不让其他人员集资,这是为什么?
在新区建设中,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我们都是冲锋在前,忍受辱骂、甚至撕打,我们的尊严何在?为了新区的建设领导们能体会到我们呕心沥血的付出吗?毫不夸张地说新区的每一寸土地都有我们的汗水和泪水甚至鲜血。多少个白天黑夜,新区建设的工地上都有我们全体职工的身影,每位同志为了高质量完成工作,为了新区的建设披星戴月,家中的老人、孩子顾不上照顾,但谁能体谅我们的委屈、我们的辛酸、我们的无奈?
如不答复我们,将继续到市、省甚至北京讨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