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乡国土所办公官官僚不作为[编号:730565]

  徐海 留言    2023-12-22 15:24:12

  尊敬的各位政府领导: 1、我妹属于农民,于2000年左右因出嫁,村组把她土地收回分给了其他人,婆家湖北人(一直在南阳生活),户口也从未迁走,一直处于无地状态,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日子过的困难,因申请政府给予的某些福利政策,需要就无地状态做出一个证明,现在证明已按实际情况开具,并且村委员会、新店乡政府均各自已在证明上盖章做了证明,现需要新店乡国土所、示范区国土局给予复核,盖章证明下。但国土所的有关办公人员不核实,不办理,12345多次转办,也不回复,不办理。请求有权威的领导能给予帮助,指示他们打个电话,或亲自去丈量下我们的土地,给核实下,在无地证明上盖章证明下。 2、11月26日下午1点等到3点,找方望月所长盖章,门一直锁着,问说还没来,后因说我证明稿纸写的不行,需用他们的模板重写重盖章,至我离开未见方所长。11月27日上午11点,我带着村委会重新盖章的证明去盖章,问说方所长刚走,你明再来,并让我先找政府盖章。27日下午给方所长打电话说明我情况及约28日盖章时间,无问题,28日上午7点等到9点多未见,我给她打电话,说示范区不让盖章,我说我是事实为啥不能盖,回答不属于征地不能盖有事把电话挂断。闲吃萝卜淡操心下:请问:1、在此处行政办公一站式、少跑腿、高效性…体现在那里?居打听,别的区国土部门无论是稿纸写的或是模板写的都可以,无论你是那种失地都给予证明,为啥我们区就只办理征收地这一种情况?2、方望月所长三天上班都在干啥呢?她上的班是朝9晚5、还是8个小时制,她符合那个?仅这三天是如此吗? 因字数限制,仅表示下愿望:我示范区发展未来可期,机遇难得,希望能遇到更多懂发展,有头脑、务实、亲民的好官,切实的能为老百姓谋点福利,办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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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回复:
  

    示范区新店乡:网友您好!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9号文件规定:失地农民办理条件其中一条为: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的凭证。据走访调查,徐女士的土地并没有被国家征收,而是按照村组集体讨论决议的村规民约,出嫁闺女被村小组回收后,分给了其他有需要的农民。故徐女士并不符合办理失地农民证明的条件。徐女士也可到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咨询失地农民的标准,如果相关部门能证明徐女士符合失地农民条件,我所可配合徐女士办理失地农民证明。
    经查,徐海反映的其他情况并不属实。1、2023年12月11日新店国土所接到新店乡党政办转办的关于徐小敏的12345办理通知单,当日已作回复。2、2023年11月27日,国土所配合区局在新店乡辖区内开展工作,分别到山东营村,惠庄村,彭营村实地踏查。3、2023年11月28日上午,徐海到新店国土所咨询办理失地证明,新店国土所工作人员耐心解释约两个小时,新店国土所方望月在区国土局对接工作(可调取当日区管委会监控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