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姜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属于白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单位,2021年姜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盆窑社区卫生院基础上改造,另外租用盆窑街门面房作为门诊部进行装修,我是盆窑街上一个广告公司,当时时任姜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甘院长找到我们做了一些广告物料和采购了一些相关物品,共计10077.6元,2021年12月份甘院长让提供清单开具发票,一直未结账,后因一些原因,2022年姜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停止运营,甘院长让去上级部门白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去过几次李院长接待的,刚开始是各种理由向后推,现在直接让去法院起诉,我就想问下,像我们这种情况,这个款具体是向那个部门要?还是必须起诉?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就这点钱几年了,你们的下属单位经营不善倒闭了,为啥非要起诉才给钱?我们一个小老百姓不懂法律啥的,如果真要起诉,到时候找律师的钱是不是也能一起给了?是不是有点浪费资源了?
示范区卫生中心:
接到该市民留言后,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白河镇卫生院核实并及时处理该问题。经核实,市民反映的广告物料款10077.6元未支付情况基本属实。经过双方对财务报销票据的共同认定和友好协商,该院相关负责人与该市民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该市民表示理解和同意。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电话联系该市民,该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