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购入白河南碧桂园翘楚台15号楼一户,合同承诺于2024年10月30日交付,今以超过交付时间未能及时交付且延期通知书以疫情、材料供应商等问题为由不及时交付,延期通知书其上也未有延期时间及如何赔付等问题,拨打其项目部客户管理中心也未应答,望有关部门能及时监督 反馈给予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碧桂园翘楚台项目总建面积13.26万平方米,由南阳敏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项目共计三个交付批次,748户。其中第一批次(1#、2#、3#、5#、7#、8#,建筑面积4.26万平方米,320户)已于2023年12月30日交付业主。因一是受疫情期间因素影响。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期间停工。三是集团内部管理机制制约项目施工进度,造成项目二期、三期共428套房未能按照原协议约定于2024年10月底向业主交房。针对项目存在问题,示范区和白河街道多次到现场督促工程进度,专班约谈企业负责人,召集业主见面会通报项目进度计划,积极协调推进项目进展。按照企业制定建设交房计划,第二批次(6#、9#、10#、11#、15#,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共计232户)计划于2025年3月30日前交付业主使用。第三批次(12#、13#、16#,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共计196户)计划于2025年5月30日前交付业主使用。目前,仍在施工建设中。企业在前期向业主送达延期交房通知中虽按顺延交房通知出具,但其效力与延期交房通知等同。对于企业延期交房责任问题,应以企业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中违约条款约定为准。通过近期推进,企业表示将在水、电等基本条件具备后,允许业主先期进场装修房屋。未验收移交前,业主装修产生水、电包括物业服务费用全免,尽最满足业主要求,尽最大限度为业主提供各项便利服务。另经示范区住建部门核实,企业监管账户资金足够保障完成项目剩余工程建设。在下步工作中,区、处两级形成合力,督促企业制定相关措施,增加施工人员,缩短延误工期,快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尽早向业主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