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汇家园66#楼2单元1203业主。该房2025年6月才通天然气,貝备水电气入户的基本交房条件,该物业却要求自2022年3月开始缴物业费,否则不予交房。
网友您好: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后,业主即成为物业服务的直接受益人,需从交房之日起承担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若因业主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收房,根据“视为交付”的原则,业主仍需从交房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缴纳物业费。这因为,即便业主未实际入住,物业服务如清洁、安保、绿化等仍在持续进行,保障了物业的整体价值和居住环境。同时,开发商在房屋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通知业主收房时,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拒绝收房。在此情形下,由于房屋并未达到法定或约定的交付条件,业主无需承担自通知交房之日至正式交房期间的物业费。已要求天汇家园项目置业方加快项目手续办理进度,依规向业主移交购房。物业方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解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