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华耀城商铺装修验收合格后,物业承诺三个月内退还装修押金。但约定时间到期后,物业拒不履行退款承诺,先是要求本人签署一份条款极不合理的《授权委托书》,意图转嫁责任;后又诱骗本人年迈的母亲,以 “预交两年物业费才退押金” 为条件,诱导老人预交了两年物业费。但本人母亲预交物业费后,物业仍拒不退还装修押金,属于典型的捆绑收费、违规预收物业费 + 无故拖欠押金,严重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装修押金相关诉求后,姜营街道立即对接华耀城物业公司协调处置。经沟通,双方已达成处置共识:完善相关退费手续后,部分款项结转抵缴后续物业费,剩余押金现已退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