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2024年1月起至今,赵*博长期不在单位正常到岗履职,常年脱岗,仅开会时参会本人几乎不参与日常工作。赵*博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巡防队人员后借调至示范区综治办。 2. 张*选系赵*博继父,仍按月足额为其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绩效工资每月600元)年收入总计3万余元。 3. 张*选作为党员又是主管领导、对此情况知情,未进行制止清理,放任吃空饷问题长期存在。 4.请按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否则本人将向省纪委中央八项规定专项举报。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了解:赵某博在单位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能够认真履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其所在单位签到管理不够周密,但不能证明赵某博长期不上班。上述情况不能充分说明存在吃空饷问题。已经责成其所在单位加强工作纪律管理,完善签到等制度。举报人若有有力证据,可向示范区督查等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