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年8月25日在河南省南阳市百里奚荔鑫苑七号楼五单元六层东户和房东赵显存签订租房协议,按照押金一千元整每月700房租水电气费物业费用自结方式租下荔鑫苑七号楼五单元六层东户用于暂住。自从住进来以后按照合同每期正常交租,每个月正常交水电费用外且按时缴纳物业费每月四十元整。由于本人一个人居住且屋子里除了两个空调一个热水器外没有其他大型电器,从2020年九月入住以来除去物业费每个月水电费用均在100左右(附每月水单费清单)。在2021年8月25日房租到期后,我决定搬出荔鑫苑七号楼五单元六层东户。25号我收拾完东西后,房东的父亲给物业打电话查水电费物业说要第二天查询系统后我就先走了,第二天物业发给我的水电费用表上显示水费4,但是电费却使用的667元,我认真思考了很久认为我个人且民用实在用不到这么多电量,于是和房东商议想解决问题,被房东以没在南阳本地让我自己找物业协商,随后我找到物业说明了问题,希望物业可以给我解决,物业却说不予解决。我希望物业可以给我每日的用电量也被物业用系统没有的理由拒绝,随后我提出希望可以给我电费号我自己去电网查询,更是被物业以没有电表号这种理由拒绝。遭到这样的不公平对待后,我随后又找到了物业的经理希望可以协商决绝,并且提出了希望可以让电工帮忙看一下电表或者电线哪里出了问题,却被物业恶言相告拒绝并跟我说,这是我自己的问题物业不予帮助。所以我不能理解我在缴纳了物业费后现在出了问题物业却不解决,那么我们这么多居民的物业费缴纳给物业的物业费作用是什么。希望可以调查清楚里面的原因并查清楚我8月到底应该交多少电费。 多方与物业沟通寻求帮助无果最后只能向各位寻求帮助!希望这件事情能了解清楚可以让我和里荔鑫苑小区的住户们都有一个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