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项目已经延期41天,政府部门进行了哪些行动措施?为什么在已延期的情况下,接连出现怠工,停工现象,没有一点赶工迹象?是已购房主没有交钱吗?是否有默许纵容企业违反合同,延期甚至烂尾的嫌疑? 二,备案房屋房款是否进入监管账户?账户资金除了建设工地支出,还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三、房屋在完成交付钱资金账户的钱能否用于还贷支付利息等款项?法释〔2023〕1号文:明确内容以居住为目的的房屋交付请求权高于其他一切债权的规定是怎么执行的? 四、水电入网问题为什么不能按照民法典与合同的规定进行?是谁在阻止这一切?依据哪条法律法规?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新区住房建设局高度重视,
一是关于施工进度问题。经核实,蓝光芙蓉里项目建设资金账户由平安信托共管,因优先支付平安信托利息还是优先支付工程款问题,项目开发企业与平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工程暂缓。
二是关于监管账户,由市不动产中心监管,建议向市不动产中心咨询。
三是关于由水电公司抄表入户问题。
经核实,
第一,目前并无相关政策及法律条款要求水务集团、供电公司必须“抄表到户”。
第二,购房户与项目开发企业所签合同第十四条约定:“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目前蓝光芙蓉里项目已纳入城市水网及国家电网正式供水供电,符合合同约定。
第三,根据南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因此,业主所提约定水电入网,也就是所谓的由水务集团、供电公司“抄表到户”一事为理解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