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名称:芙蓉里。位于南阳市高新区中州路与涧河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存在问题: 1,项目延期通知交房日期将近,依然有很多零星工作项目无人处理且无具体的赔付方案。 2,水电不入网,无法由水电公司抄表到户,对于入住之后基本的民生需求物资无法安全有效及时保障。 3,项目备案1000多户,总房款超10亿,缺建不好不到5亿的工程。 4,房屋还未交付,物业公司都已经制定好了业主们装修样式的格式,并且无法改变!5、物业费较周边及本市同类项目过高,且公共收益依法应归全体所有,却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以霸王条款的形式将一半的收益直接划归物业公司所有。6、开发商违法交付,在只有五方验收即自检验收合格无相关主管部门验收的情况下,通知业主强制交房 诉求: 1、水电入网交付,由水电公司抄表到户。 2、加快施工进度并保证宣传许诺相关条件设施设备完善齐全,不减配且不降标,依法依规交付。 3、在项目完工交付前,所有非建设施工费用不得从监管账户支出。并追回监管账户已支付但最终未实际用于项目建设的一切费用并支付利息。调查过程中冻结所有接收款项的账户,查明后再解冻。 4、下文通知嘉宝物业公司交房后不得干预影响业主自主装修。5、重新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服务标准确定物业价格,重新商定公共收益分配方案。 23年12月20日市长书记留言板回复说水电不入网符合合同约定是不对的,该合同是制式合同,按照民法典相关要求,对于有争议的条款应该用不利于合同提供方的解释。既然水电可以由水电公司抄表到户也可以由物业代收。那么按照民法典第498条条款规定应该用水电公司抄表到户交付。请依法执行。
市民您好,非常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经核实,1.关于赔付问题。蓝光芙蓉里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于5月20日售楼部,向广大业主解释相关问题并作出承诺,在房屋交付后将由公司部门计算延期天数,届时将协商解决相关赔偿问题。2.关于水电入网问题。我单位已多次向项目业主解释并未有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必须“抄表到户”,业主朋友以合同约定“抄表到户”为由要求项目开发企业履约,建议业主可以所提的企业“违反合同约定”、“违反《民法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对此行为是否违约定性后,可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处理。3.关于监管资金问题。建议向资金监管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咨询核实。4.关于整修问题,在业主不损害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无权干预业主对自己房屋的自主装修,项目物业公司已承诺不作要求。5.关于物业费问题,经多部门协调,目前项目物业费已降低至1.88元/㎡,如对此依然存在异议,可在业委会成立后重新选定物业公司入驻。6.由于项目施工总包单位拒不配合,因此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无法出具,现区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市级部门将该项目纳入问题楼盘中,通过绿色楼盘绿色通道的方式取得相关验收手续。业主可在其质量、消防等验收资料齐全后进行收房,也可近日领钥匙提前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