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我是兴龙城7#楼业主,兴龙城6#7#楼已经交房1年半之久,由于开发商公司和物业部门不作为,导致我们至今用的还是临时电。去年开发商承诺随着5#楼交楼半年内解决移交问题,现在时间一到。物业和开发商推诿扯皮,一直说快了,从来不给具体进度,盼望区委督促开发商和电力公司交接,让我们的电力尽快入网,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用电环境。另外督促开发商和物业及时公示电力移交情况,目前进行到哪一步,协调开发商提供供电答复单(供电公司确认盖章版)、电力设计图纸及供电公司审图意见、施工合同(确认合同约定与否一户一表移交)、电力工程验收单。进而了解一户一表移交进程卡在哪个环节?是因为建设标准不达标,还是电力公司什么原因不接受。
市民您好,非常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经核实,关于电力公司抄表到户问题,此类问题电力部门不做强制性要求,小区电力在接入市政管网时会给出抄表到户或设置总表两种方案供项目开发企业自主选择。关于是否必须电力抄表到户问题也可向电力公司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