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不收插班生就剥夺我孩子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编号:734041]

  袁培海 留言    2024-08-08 07:42:28

  我叫袁培海(身份证号:411324199106014837),家住南阳市卧龙区百里奚街道麒麟路铁路麒麟小区15号楼2单元401室不动产权证号(0002439号)。我孩子叫袁如意(身份证号:411324201505130026),孩子袁如惠(411324201701180346)。秋期开学应上小学四年级。马上就新学期了,可作为父亲的我因孩子无学可上而心急如焚。我家所住区域按市教育局就学区划应该是高新区十六小学,我女儿开学要插班上四年级而被拒绝入学,所在学区学校不能就读,或者安排附近其他小学也可以。我的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谁来维护? 我的孩子之所以插班,是因为我们2020年因生活所迫外出去广州务工,不舍孩子被留守无人照顾,含辛茹苦的把孩子带去广州打工地入了学。这几年因疫情而失业,不得不返宛谋生,想不到疫情结束回乡后学生却上不了学,恳请政府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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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党工委回复:
  

市民您好,非常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经核实,十六小学校一直认真贯彻落实招生政策精神,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因学校招生专干主要负责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对插班生政策掌握不熟练造成误会的发生。高新区教育局及十六小学校已与袁先生联系并表达歉意,目前转学事宜已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