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梁首付二期私搭乱建[编号:740972]

  吕桂香 留言    2026-03-09 12:24:47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是南阳市雪峰路和经十路交叉口中梁二期三号一单元二楼业主,2025年5月份一楼业主在院内私自搭建阳光房下雨噪音大影响正常休息,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搭建雨搭,下雨噪音大,存在攀爬安全隐患,影响楼上业主房产价值。多次向物业部门反应不解决不处理,物业不作为,没有做到监管职责。2025年至今多次向城管部门,住建局,自然规划局等部门多次反应,一直未得到处理。2025年10月份有关资料移交高新区住建局,后移交至综合执法局,住建局为对此案件进行私搭乱建认定处理,综合执法局回复无法执法处理,今天得到的回复自然规划局有关资料是允许在小区内私搭乱建。南阳市自然规划局给的答复是不在建筑范围内的都属于私搭乱建,一楼所使用的花园也归全体业主共有。再次期间问题没有得到处理,有些部门领导执法犯法,泄露本人详细信息,一楼业主通过此信息对我进行调查,调查到老家。如果我的家人孩子从今以后受到任何伤害和威胁都有物业,一楼业主和有关部门领导承担。希望领导能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都互相推脱,不处理,敷衍了事,找理由拖延,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求拆除违规建筑恢复原貌,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调查处理解决问题。给予书面答复,

  已回复
高新区党工委回复:
  

市民您好,经现场核查,未发现阳光房,该处院内设置花架一处,院内门上方安装雨搭一处。针对此事项,我局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南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规定,小区内雨搭及花架设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关于您提出的下雨噪声影响、安全隐患及房屋价值受损等相邻权益问题,建议通过诉讼途径,依法解决。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