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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党工委回复: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住宅小区楼上楼下住户间漏水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应由过错方承担侵权责任,属民事纠纷问题。针对于此民事纠纷问题,通常由当事人直接协商、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协助当事人协调的方式先行协商处理,协调不成则由被侵权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1.关于“物业公司不作为”等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的主要职责并未包含调解业主之间纠纷的法定义务,且不具备行政或司法强制权,仅需在业主主动请求物业作为第三方协助沟通时自愿介入协调。该物业公司已协调但未果,因此“物业公司不作为”等现象不存在。2.关于“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反映人可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长期漏水导致我家承重墙体持续浸泡”部位进行安全鉴定,若鉴定确实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方侵权方进行赔偿,并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