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留言    

  

高新区党工委回复:
  

市民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公积金贷款办理:经了解,目前开发企业正在公积金管理处办理准入手续,购房户的个人公积金购房贷款具体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为准。

2.关于违约金,双方前期签订有购房协议,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相关义务。经联系开发企业,其负责人表示原协议从房款中扣减违约金,再签订市房管局审核备案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中有详细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条款约束。

3.关于限期办理声明:经向开发企业核实,开发企业负责人表示7月22日并非最终办理截止日,未办理完的购房户会通知陆续办理。因电信购房户群体较大,因此开发企业此前通知购房户邀约办理时限统一定在7月22日。

4.关于工程进度:开发企业表示业主咨询后续工程进度,可向专属置业顾问联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