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本人是高新区一名中小学教师,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因区内工作统筹安排,属于人岗分离状态,长期在区内另一所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本人在现工作单位兢兢业业履职,承担完整教学任务,各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中,按照现行要求,我必须回到人事关系所在原学校参加评审。原学校的量化评分细则,和我实际履职学校标准不一致;民主测评、工作量核算全部在原单位开展,原单位并不掌握我日常实际教学工作实绩,投票与实绩脱节,评审流程不科学、不公平,严重影响人岗分离教师的正当参评权益。 现实中像我这样人岗分离、区内交流任教的教师还有一部分。为此恳请领导督促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区内人岗分离教师,出台统一规范的职称参评实施办法,依据实际在岗工作业绩开展量化考核、民主测评,保障人岗分离教师公平参与职称评审的合法权利。盼望相关部门予以调研、协调解决。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了解,2026年1月,南阳高新区教育局印发了《高新区中小学教职工目标考核方案(试行)》,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核心依据,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根据上级职称评审文件标准要求,区内各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量化积分考核实施细则,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各学校完善现有职称评审办法,充分考虑人岗分离教师的实际情况,确保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切实保障每一位教师的正当权益。感谢您对高新区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