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午电话咨询官庄工区辽河社区,被告知湖北低风险地区也不许回,回来要被封门(有录音),公然违背市里和官庄工区转发过的宛防指26号文第五条。到底是刚移交后党委领导不力,还是社区不服领导借居民自治之名肆意妄为? 所以我的建议是:依法加强对油田移交地方社区的领导。(不需回复) 我的问题是:湖北低风险地区有健康证明到底让不让回?
网友您好:
根据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宛防指[2020]26号文件《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来自湖北省或在湖北省逗留过的入(返)宛人员,根据其近14天活动轨迹,属于湖北高风险区域人员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14天措施;属于中风险区域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14天措施,由目的地县市区单位、企业、小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高风险、中风险区域入(返)宛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属于低风险区域人员的,且持有当地健康证明的可予以放行。感谢您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