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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庄工区回复:
  

(一)办理过程

2026年3月31日通过电话联系对举报《官庄镇村民廖书兰李卓违占承包私建房出售牟利一事》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如下:通过南阳市伟创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可以得出,李卓等人共非法占用集体土地1329.74名方米,约合1.995亩土地,进行建设住宅屋项目。按照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李卓非法行为罚款已经按照处罚决定书要求上缴至官庄工区财金局。

(二)办理结果

经过调查,官庄镇政府不能解决此问题原因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与七十八条规定(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官庄镇与官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并未有相关处理权限,应由举报人与区农办或者区土地局进行联系,由区农办或者区土地局对李卓所建房屋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