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皇路店镇镇区迎宾大道、皇石路等主干道沿街商户收到卫生费收费员发放的粉色传单,传单上标注XX税、XX税计算依据,建议沿街商户在规定日期前,自觉到税务机关缴纳。对此,有如下几个问题希望得到镇政府主要领导的解释说明。 1、卫生费收费员是否得到税务机关的授权,如果有授权请公示授权书,如果没有授权,该卫生费收费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建议根据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给予卫生费收费员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2、2024年受多种因素影响,市场经济不景气,乡镇沿街商户生意不好做,属地政府强力推进征税工作,增加商户成本负担,让商户生意雪上加霜,属地政府的行为是否与国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的要求相违背?如何保障商户百姓的权益? 3、周边三县四乡镇都未开展此工作,此项工作设计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何皇路店镇要全力开展? 4、该税收工作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属重大事项,该行政行为决定前,是否征得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如有请公示?
市民你好,感谢你对园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2024年11月起,职教园区综治办在职教园区的统一部署下,协调税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村民委员会等联合开展“房屋租赁税收”政策送上门活动,逐户对村民自有房屋(皇路店镇主要街道临街门面房)出租用于生产经营行为涉及的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辅导,提醒出租房屋并发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业主(房东)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此项工作目的是规范房屋出租行为,宣传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并非针对某一人或某一户,具体方式是发放宣传资料并口头提醒,没有采取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出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希望大家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