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若被操弄,谈何营商环境[编号:718311]

  周仲明 留言    2021-07-16 20:49:51

  尊敬的市纪委领导: 本人周仲明的案件于2021年3月中旬向中院提起上诉,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炮制的民转刑冤案! 刑二庭张贺法官对待核准我委托的辩护人事宜,无正当理由进行百般阻挠甚至恐吓(见举报信),致使该案上诉4个月没有半点进展。本人已向中院、省高院以及省纪检委等多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7月13日,我到中院信访室递交举报材料后,王小军副庭长(接替张贺),将本人带至某法庭作询问笔录,主要是围绕辩护人的情况对本人进行一连串发问,比如:“你是啥时候认识蔺文财的、在哪里认识的、他是哪里人,他的出生年月、他是啥学历、哪所大学”等等。 本人回答“我是十来年之前认识蔺文财的;是经过浙江吴英案吴英父亲认识的;此后我与另外几朋友经常在蔺去东阳时相聚等等;他是东北吉林人;他比我大十几岁,今年六十好几但看似五十多岁,生日忘了;他是法学本科学历;他两女儿也都是学法律的”等。 本人当然知道王小军法官如此刁钻性发问之目的,无非是想借此发问难倒我,来推定我与蔺非朋友关系,进而按他的理论来阻止蔺作我的辩护人。然而,当我讲到蔺在国内办过多起知名案件以表我对蔺的熟悉程度,并要求书记员记录时,王小军则大怒,笔录中止,不欢而散。王法官拿了我的手机删除了录音,我向他申请刻录录像遭拒绝。 尊敬的领导!本案已上诉4个月,中院一直未批准我的辩护人,致使无法阅卷,近期履新的南阳书记,强调要建设廉政南阳、法制南阳的倡导提得很好,但是要落到实处还是要看各级部门,是否真能领会朱书记的倡导精髓,涌现出一批真正能当好“金牌店小二”式的人民公仆。 尊敬的领导,我为辩护人事宜向中院递交的全部材料,想必他们也都看了,我与蔺文财共同认为张法官久拖不批是在故意刁难、有违纪违法重大嫌疑,本人日前实名举报张法官,希望尽快核实查处。 王小军法官是否还没来得及看我递交的有关请蔺文财作辩护人的相关材料,导致他对本人的疑似刁钻发问不得而知。 希望纪委领导,在朱书记倡导的“金牌店小二”式的服务精神指引下,尽快督促市中院依法批准蔺文财先生为我的辩护人!让一个普通老百姓真切感受到:真正的廉政南阳、法制南阳正在悄然走近寻常百姓身边。谢谢! 周仲明 手机号:15088202978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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