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给领导添麻烦了,工人需要支持!因为我还是坚信,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有钱人的天下。 我是一名木工,7月22日上午下班后在工业路和光武路口,被陌生人(他本人说在在蓝城玉园做工程,并要开铲车轧我)别车逼停,后被逼下车理论被辱骂、殴打、恐吓。并扬言报警也不能把他怎么样。而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是正义的,恶人终有恶报,坚持报警。 可是在煎熬了20天左右后,光武派出所仅对对方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因为是在公共场所,所以均有视频为证。 光武派出所对情节描述避重就轻,处处针对我,并隐瞒对方别车等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办案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