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市里严格按政策标准解决新录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核算问题[编号:708475]

   留言    2018-10-22 13:52:00

  尊敬的领导:去年新招录的一批公务员,各个县区在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核算上,曾经有事业单位经历的(事业单位时候都有试用期一年工资都按试用期一年算),工资核算上参差不齐,有的直接按调入正式工资核算,有的地方按试用期工资核算,学历到底是按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核算,这直接影响了工资的额度,我认为只要国家承认学历都应该按最高学历不管什么全日制非全日制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时都拿了一年试用期工资考上公务员都不能再按试用期工资核算,这样一来有的一月差几百元甚至上千,望市里相关职能部门专门调查研究制定统一标准和政策并下发通知,对各县区新进公务员第一年工资标准妥善解决。(希望别留言找当地有关部门,因为这都是当地这样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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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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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回复: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已转交给有关部门,请耐心等待有关答复,期间,请不要重复发帖,谢谢配合。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公务员录用后工资待遇,根据豫人〔2006〕68号文件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根据国人部发〔2006〕88文件规定:公务员工资中最高学历的依据是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
如需详细咨询,请与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