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党委组织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是指党委组织部门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受理和解决党员、干部、群众或者有关组织通过书信、走访、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或反映的有关问题所进行的活动。第三条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第五条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于2020年5月我向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以“挂号信、人民来信”方式进行了求助(期间还有未留拍照的多封人民来信),至今无音信。请张书记过问我的合法权益!附寄信凭证
网友:你好!
来信已收悉,在这里首先需要告知你的是,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组织部门职权管辖的范围,中央组织部于2016年5月下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组织部门信访职责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另外,你所反映问题的信访件,我单位于2019年1月份就转送给你所在的单位。每一个单位都有各自的职能和权限,请你向所在的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