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鸿达房地产非法集资、诈骗。[编号:701974]

  南阳鸿达 留言    2017-07-29 21:34:00

  关于南阳鸿达房地产公司法人、人大代表范怡冰,南阳市各农村信用联社收受礼金、诈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情况说明及请求
尊敬的南阳市领导:
南阳鸿达房地产公司地址:南阳市白河大道中段(仲景桥南头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法人:范怡冰 15837782999.18203887399.身份证号:411303196810266741.
南阳鸿达房地产公司融资壹部经理:李明朝 13673777226
2014年起南阳鸿达房地产公司法人、人大代表范怡冰的指示下,时任公司融资壹部经理的李明朝开始利用朋友、亲戚、亲戚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等关系开始欺骗、诈骗等手段非法吸收大众资金,承诺给予利息。期间南阳鸿达房地产公司法人范怡冰也给予承诺给予利息,还说我是人大代表有身份可以以身份担保,如利息给不上我做房地产的可以多给房给予补偿。在融资壹部经理李明朝和人大代表范怡冰的欺骗和诱惑下非法吸收大众资金高达数百万。这其中都是我们打工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种地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我们多次到南阳鸿达地产公司讨要说法,法人、人大代表范怡冰一直躲着不见我们,时至今日一直未归还本金及利息。最后在讨要未果的情况下融资部经理李明朝和公司法人范怡冰告知我们说,借你们的钱都送给南阳市区各个农村信用联社信贷部主任和信贷员了,现在钱也送了,也没贷来款,我也没办法,你们找信用联社吧!被诈骗者最大年纪75岁左右,有些身体不适长期吃药,有些是家庭有病人,有些是家庭困难。而南阳鸿达房地产公司人大代表范怡冰拿着穷苦的老百姓的钱吃香的喝辣的住高档宾馆,请和他有利益关系的领导拉关系送礼。作为人大代表的范怡冰简直是个张着大嘴有着狡恶面孔的恶魔。做为人大代表的范怡冰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严重的违反了国家和政府的条例、是党和国家的反面派、是党和政府的耻辱。是习总书记和王书记反腐倡廉的对象。做为人大代表的范怡冰是人民的敌人、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大山。我们希望各位领导能够落实情况、管理好人民的“代表”为百姓撑腰、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踢出人民代表的人渣,叫真正的人民代表为人民。请求领导能协助我们讨回我们的血汗钱给我们一个公道。我们所有债权人将依法实名举报他们利用职务收受范怡冰金钱(主要是借我们的钱)。要求他们退回我们的辛苦资金,请求各部门严惩腐败分子,严惩诈骗犯范怡冰。

  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