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出台一个具体政策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
尊敬的南阳市委、市政府首长:
你们辛苦啦!
乘着改革开放到强劲东风,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户口急剧增加,城镇辖区和周边郊区的土地价值也翻倍上涨。原先耕地被征收、征用或租赁殆尽,广大村民也因此获得了不少经济补偿。这便出现了问题――谁该享受土地权益?这就需要及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我们身居基层,目击现状(原籍农村而常年外出打工人员,离家乡进城市就读的大学生,“农嫁农”,“农嫁非”,“入赘男”,退休后回原籍的职工干部,退役回村军人等各类人员之土地权益得失情况),颇有感怀。城郊地区的村民为争取土地权益问题产生矛盾,频繁出现争执。其中有的是依据法规政策应该享受的财产却没能享受,从而怨气冲天,上访告状;有的虽然不符合政策却走后门、靠关系捞取土地分红。这些无疑滋生了不安定因素,影响了社会稳定,有损于地方政府的形象。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因此,我们建议咱们南阳市也像其他省市一样,根据本辖区情况出台一个具体政策,能恰当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问题,以期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的经济权益,确保社会安定,彰显法律法规的尊严。请具体操作者查阅有关法律条文,采纳其它省市县的做法(例如津高法〔2017〕3号文件,还有延庆县等县市级政府的有关文件),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具体的实施条例,并要求及早、按质完成任务。
请上级领导予以重视!
致敬!
淅川县近百名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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