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于2018年6月26日通过社旗县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李帅向社旗农商银行贷款,2018年6月30日李帅给我说贷款需要通过第三方受托支付,于是让我填写了一份电脑打印的受托支付和购销合同,我当时问李帅:只用签个名字其他空白不用填写吗?李帅说:为了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现在贷款都是贷款人签签字,其他的随后我们自己完善。然后又把我的银行卡密码要走。我当时想银行是国家的重要职能机构,银行工作人员肯定不会胡来。因为一直没有见到钱,2019年1月我向社旗农商银行询问贷款时才得知该笔57万元贷款早已经被转到一个叫沈鑫的账户,我问社旗农商银行个贷部主任时该主任称该贷款通过沈鑫又转到其他相互还贷款了,再询问沈鑫是谁,农商银行却称不认识。因为我根本没有其他贷款也不认识沈鑫,才知道上当受骗了。
李帅在我办理贷款时设计圈套,隐瞒事实,恶意串通,让我的贷款委权打到一个素不相识的沈鑫的账户,又串通沈鑫将我的57万元贷款骗走,从表面上看我完善了贷款手续,社旗农商银行也支付了贷款,实际上该笔贷款手续的办理完全是按照李帅设计的圈套进行的,最终串通沈鑫把该笔贷款骗走,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李帅串通沈鑫骗走我57万元贷款已经构成诈骗罪。但是我去银行要说法,银行说钱已经给我了,至于我有没有见到钱就给他们没有关系了!我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报案人员说立不了案,去检察院,检察院说纪检委管,去纪检委,纪检委让去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我没有李帅和沈鑫的身份证信息,法院说不能起诉,我再去公安局要求调查沈鑫和李帅的身份信息,公安局人员说我无权知道,这是人家的隐私,我的钱被他们骗走了,我还没有权利知道他们的信息,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有请求南阳市政法委主持公道,责令社旗县的公安部门,还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举报人:王义勇
地 址:社旗县城郊乡柳营村
电 话:1589332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