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回复:
已受理 网友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由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省、市、县分级组织实施,西峡县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由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决定,不需要报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备案。
2、2018年3月7日,市委办、政府办发密码电报《关于严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宛办发电 [2018]20号)规定,“从2018年3月5日起,到我市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实施前,全市各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保持现状”。西峡县编委划转这26个人的日期是2018年2月26日,不违反人事编制冻结有关规定。
3、中央对执法队伍改革意见中“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暂不改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的规定是2018年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下发了5个文件,分别就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行部署后,中央编办三局的解释。不适用于2015年就开始部署,2017年具体实施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且当时改革后,这26人由县规划监察大队划转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后,仍为全供事业人员,身份和待遇没有改变。今年的党政机构改革,西峡县城管局行政职能划入住建局,事业机构整体调整为住建局领导,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随之变更为住建局领导,人员和供给方式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