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委编办严重违背中央改革文件精神,将宛城、卧龙两区农业执法大队职能收走,断崖式分流搞变通。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1号)明确指出:1“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2“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二根据2020年南阳市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材料《南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办【2020】26号)、《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宛编【2020】63号)等文件均明确指出“市区执法设市级一个执法层级。宛城区、卧龙区分别整合组建南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宛城执法大队、卧龙执法大队,作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负责宛城区、卧龙区辖区范围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行政法》解释,派出机构的本质是派出的内设机构。因此,南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宛城、卧龙执法大队本身就属于市本级。2020年9月26日,南阳市委编办在网站公示,“省委编办对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南阳等6个省辖市荣列全省第一方阵,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全部完成。”综上所述,说明省委编办已认可南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宛城、卧龙执法大队已于2020年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属于同一层级。目前,南阳市个别部门严重违背了中办发【2018】61号文件精神,将两区农业执法大队“职能上划,队伍就地解散、人员打乱、事业中断”的改革作法,是对“两个权威”严重挑衅和欺骗,强烈要求予以纠正。同时,要求依据中央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严格文件精神规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把人员、编制整体上划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护基层农业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网友您好,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此次党政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中央到省、市各级都高度重视。我市改革没有违背中央改革精神,是严格按照上级的改革政策组织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