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叫李新,男,出生于1928年2月,1947年4月入伍(第二野战军第十纵队卫生队),1949年5月入党,1989年5月离休,离休前任南阳汽车发动机厂干部。 自1989年5月离休后,各级组织和领导都给予了亲切地关心和爱护,医疗费都由原单位全额报销,我深表感激。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加之本人年事已高,医疗费开始出现不能及时报销甚至长期不能解决的困难局面,截止目前共计七千多元,在单位财务部门等待报销。 今年8月因病住院全部费用都由个人支付,一些老同志、老战友看到这种情况都感到惊奇,我本人也感到不解。同样都是离休干部,为什么我看病吃药得自己掏钱?我革命工作几十年从未向组织伸过手搞特殊,今天仍然不能搞特殊,唯一诉求:按规定享受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请各级组织和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解决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