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中《第二章 二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三条 申报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聘任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二)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之规定,硕士研究生只要获得了硕士学位,可无实习期直接认定为中小学二级教师,想问南阳市及各县市区照此文件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