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乱收费又开始了,真没人管吗? 南阳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发通知,每名幼儿需要收缴200多元的现金,美其名曰延时服务费。解释说幼儿在园时间超过正常9小时保教时间的,需收取延时托管费,每小时3元,只收现金,不开发票。幼儿每天早上8点半入园,下午5点半接走,刚好9小时,何来的延时托管?这笔钱为何不能在开学时与报名费一并收取?不开发票,如何下账?资金流向何处?这都是谜!八项规定执行到今天,如此明目张胆的乱收费真是触目惊心呀!此事反映2年了,至今仍没有单位监管?此项收费到底是否合规,市教育局、市市场管理局应该给个明确答复? 这种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行为,是否违规违纪?市纪委需要认真查查了!
网友,你好,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 关于收取延时服务费的合法性
延时服务费是合法、合规、合理的收费项目。早在2012
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就对延时服务费的收取有明确规定:“幼儿园在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正常九小时保教服务之外,为了方便家长同志的正常工作学习,仍为其孩子提供延时托管服务,超出的延时服务时间,可收取延时服务费。”在市区各大公办幼儿园均收取此项费用,服务时间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保教服务,延时服务的一小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小时3元。我园收取延时服务费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2、关于我园服务时间
我园每个工作日早上7点半开始为家长服务,每天服务时间超过九小时,符合收取延时服务费条件。网友在留言中提出他每天8:30送孩子17:30接孩子,属于他个人行为,并非是幼儿园没有提供7:30-8:30这一个小时的服务。
3.关于收费依据、收费程序
依据宛价费函(2018)21号文件规定,我园可以收取延时托管费3.00元/人/小时。我园大门口收费公示栏内明确标明此项收费项目。每年每位新生入园,幼儿园均与幼儿家长签订《南阳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延时托管委托书》,《委托书》中明确了收费项目的合理合法性、解释了收费的标准与收费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在《委托书》第2条明确说明:“延时托管费每小时3元,超出1小时不足2小时的部分幼儿园放弃收取,每天暂按1小时收费。”为保障收费的公开公正公平,平时各班级对每月幼儿出勤情况,认真记录、学期结束核对幼儿实际出勤天数,月末由家长对出勤天数签字确认。
4.关于收费时间
按照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延时服务费需据实计算、在进行服务后方可收取。幼儿园严格按照规定在每学期假前两周进行此项工作,每学期此项工作开始前,幼儿园通过大门口通知栏、微信等方式通知家长收费时间、统计出勤天数的方式等关键内容予以公布,同时按孩子实际出勤天数收取费用。做到绝对公平、公正、公开。在统计收费的最后两周(8-10天)的延时服务费为防止家长质疑未服务、先收费,幼儿园选择自行放弃。本学期,幼儿园少收取了七天的延时服务费(2020年1月2日-1月10日)。
5.关于资金走向及发票问题
在收取此项现金后,幼儿园会计室统一上交南阳市非税管理局,延时服务费这项非税收入由市非税管理局以每班为单位向幼儿开具收费发票,因此发票无法发至每一位幼儿手中。但幼儿园将每班收取费用明细,细化到每人、多少天、多少钱在发票后附,随时可以提供。
延时服务费这项统一交付财政的非税收入,既不是乱收费、更不是幼儿园私设的小金库,2019年秋期延时服务费的收取工作已进入尾声,全程未有任何违规行为。
南阳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2020年1月6日11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