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上海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人因感情纠纷,先后持刀砍杀前妻等四人。唯一留下犯罪人和离异已死亡前妻之女。 案件发生至今一年来,孩子一直由上海市当地政府指定专人代为临时监护。此刑事案件现正由上海市法院审理,还未有判决结果,但已经撤销了犯罪人的监护人资格。通过上海市民政局、地方政府和法院综合考量,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上海市法院判决指定本人李靖雯为孩子的监护人,户籍地: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路东盛花园。所处学区为:南阳市十三中北校区。 孩子原随母亲(已死亡)在上海市某学校六年级就读,目前已由法院判决由我为其监护人,现已回到南阳随我生活。 考虑到孩子在经历了这么大的家庭变故,孩子身心均受到很大冲击,为了尽到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亟需考虑为其安排小升初就读前的入学准备。按照归属,应入学南阳市十三中北校区(也是我们房产证学区)就读,离家近,便于接送管理,做好心里疏导,尽快融入学校大家庭。 因其特殊情况,目前刑事案件还未完全结束,孩子户口还在社旗老家,无法转到南阳;另外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因假期学籍系统关闭,学籍转学证明可能需要到本月25号才能开具。按照南阳市入学政策,没有办法入学。因此,特恳请政府及教委领导能够给予特殊照顾,安排入学南阳市十三中北校区就读七年级。 另:我保证,作为监护人,我将尽大能力给予孩子各方面的开导教育,让她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孩子入学后如果因其心理原因发生其他事情,与学校无关。 谱写人间大爱,惠及特殊孩子,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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