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我是示范区一乡村教师,87年毕业于南阳师范学校,在教学一线工作了36年,初级职称。我身份证上年龄是1967年11月,档案年龄1968年10月,根据有关政策,我现在可以直接认定一级教师吗?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信息后,南阳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调查,经查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30号)文件精神,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4号)文件中,对于考核认定条件,认定程序,需报送的材料等有明确规定。
具体请咨询市人社局职称科0377—63158739。
感谢您对南阳教育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