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则招教公告,同样的“在市人社、编制部门备案,实行聘任制”,为何中小学教师顺利办理编制,而处在同一年通过招教考试进入市直幼儿园的这批教师不能入编,反而是实行“员额制”?此“员额制”并未在招教公告中提及。 2.原招教公告明确写出“在市人社、编制部门备案”,请问这个备案备的什么案?此备案有什么用?若今后市直学校再举行教师招聘考试(有编制的招教考试),现在这批2021年的聘用制教师能否参加,若能报考,再次请问在编制部门备案的意义是什么?若不能报考,还请回答为什么阻止大家通过正常的教师招聘考试获取编制? 3.聘用制教师在社保缴纳中不能缴纳职业年金,要知道一个职业年金占了养老金的一半的比例? 4.在编号740179的咨询回复中提到“推进学前教育用人机制改革,拟在公办幼儿园实行员额制管理”,此回复中的内容在招教公告中只字未提,且既然是“推进”,为何2021年之前没有这样的“员额制”,2021年之后的教师招聘又全部纳入编制管理?难道仅仅就推行了我们2021年这一批市直幼儿园教师招聘实行员额制管理吗? 以上问题,请详细一一解答,问题关乎市直一百多名幼儿教师的切身权益。
网友您好,真诚感谢您对南阳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2021年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其中没有对入编事宜作明确规定。中小学与学前教育分属不同教育阶段,机构编制保障政策不同,后续编制部门为该批次中小学教师增加了专项编制,但幼儿园未增加专项编制,因此幼儿园教师无法办理入编手续。
员额制管理模式作为学前教育改革的一种探索,由于种种因素,截止目前我市并未真正实施,该批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仍作为聘用制教师管理。
聘用制教师在人社、编制部门备案后,才能纳入财政保障,备案是聘用制教师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聘用制教师如果符合招聘公告,可以通过正常的教师招聘考试获取编制。根据职业年金相关政策,职业年金缴纳范围与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即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聘用制教师作为非在编教师,无法缴纳职业年金。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