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系南阳市市民,现就女儿入学一事向政府求助。 我女儿为河南经济管理学校 2026 级中职录取新生,7月5日填报专业时,已经全额缴纳学费。学校原定报到时间为8月29-8月30日。开学前孩子处于青春期叛逆状态,失联在外,长期不肯回家,电话、消息大多不回复,滞留于其之前初中同学家中。 8月30日,我主动将孩子失联的情况提前告知孩子班主任,班主任答复会把情况上报到所在系部,但之后一直没有反馈。我们家长多方寻找无果,于8月31日向派出所报案登记失踪。因孩子一直无法找到,未能按时到校报到、参加军训等。直至9月 22 日派出所才找到孩子,并通知我们前往接回。 孩子找回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河南经济管理学校,申请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以学生人数多、孩子未参加军训、没有按时到校报到等为由答复。根据河南省中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逾期两周不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我家孩子属于特殊客观情况:并非主观放弃入学,而是失联失踪,家长事前已经向班主任报备情况、事后报警寻人,有派出所报案回执及情况说明佐证。军训并不是入学资格的硬性条件,后续可以安排补训。目前河南省秋季中职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时间尚未到期,仍有办理学籍注册的窗口期。 孩子年纪尚小,学校录取手续齐全,学费也早已缴纳,现在人已找回,希望能够继续到校完成中职学业。我们家长承诺,今后会全力做好监护工作,加强孩子心理疏导,积极配合学校各项管理要求。多次和学校沟通没有得到明确处理意见,万般无奈向领导求助。 恳请南阳市教育局协调河南经济管理学校,核实本次孩子失联报警、提前向班主任报备、已预缴学费等客观情况,酌情予以人性化处理,准许孩子入校办理入学、学籍注册相关手续。 感谢领导体谅普通家庭难处,帮忙协调解决孩子上学问题! 如需要附件清单(可提供) 1. 录取通知书照片扫描件; 2. 学费缴费凭证(转账记录、缴费票据); 3. 派出所报警回执及情况说明。
网友您好,感谢您及家庭对河南经济管理学校办学的信任与认可,对于您孩子发生失联、长期不肯回家,家庭多方寻找的遭遇,我们深表理解与同情。收到您的求助诉求后,学校第一时间调取核实该生录取、缴费、沟通对接等全部情况,结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学校新生入学管理规定,现就您申请补办入学注册的诉求答复如下:
学校2026级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9日—8月30日,学校入学通知中明确提醒新生无故逾期3天未到校报到,取消入学资格;另外《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2017〕543号)第八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新生,应当由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报到截止前向学校提交书面延期报到申请并附上佐证材料,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书面批准,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经核查,您虽在8月31日向班主任打电话口头告知孩子失联情况,但并未按照学籍管理要求提交正式书面延期报到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履行请假手续和正规延期报到审批流程。该生自规定报到时间起始终未能到校,已经超出学校报到宽限期限,依法依规应当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该生虽已缴纳学费、取得录取通知书,但学籍建立的前提是学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缴费、录取不等同于自动保留入学资格。孩子9月22日被公安机关找回之后,虽仍在全省秋季学籍系统时间窗口,但学籍系统仅能对已经实际到校完成报到的新生办理注册,对于已经按政策判定为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学校无权私自补办报到、注册手续,教育主管部门也无法审核通过此类学籍申请。军训并非入学资格前置条件,但不能以此抵消按时报到、履行延期申请的法定程序要求。
综合以上政策及事实,经学校研究,学校无法接收该生入校办理入学及学籍注册手续。关于您已经缴纳的学费,学校将按照财务退费相关规定,凭缴费凭证按程序办理退费。孩子年纪尚小,求学之路仍有其他途径可以选择。建议您后续可以关注下一年度中职招生报考政策,待做好孩子心理疏导、监护保障到位后,重新参加下一年度报名;也可了解本地职业技能培训等社会学习渠道,帮助孩子继续学习成长。再次理解您为人父母焦急的心情,学籍管理属于刚性政策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敬请您予以理解。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学校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