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您好,我是信臣路建业森林半岛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位于小区地下室的私人停车位被人长期占用,长期占用我的私人财产,而且该车车主并不是我小区业主,多次联系车主挪车,对方态度蛮横不肯挪车,物业多次协调无果之下,因物业没有执法权,物业让我拨打110报警求助,我打了3次110,均未受理我的求助,且最后一次接线警员让我去法院起诉车主和物业,就这么点事还要闹到法院吗?咱们警察蜀黍出面给解决下,问题应该很快就可以解决啊,群众有困难不是应该找警察蜀黍帮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