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职工杨建国竟然是为虎作伥丧尽天良逃避刑罚的杀人嫌疑犯!
反之而言,嫌疑犯摇身一变为国企职工,如今已是某乡镇支局局长。
请问国法何在?曾经我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而如今,我几经奔走,都被拒之门外不予立案,而原因竟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过了诉讼时效”。我想问,犯罪嫌疑人这么轻易就不受法律约束,那么谈何社会治安,谈何杀人偿命。犯罪分子都因为过了诉讼时效就不予追究,那该有多少坏人做了坏事钻了空子而不被绳之以法。找不到凶手就另当别论,如今凶手就在眼前却眼睁睁看着他逍遥法外还无拘无束的在国企就职,而枉死的人却含冤九泉,留下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三个孩子艰难度日。而对于超过诉讼时效一说,我相信中国有句老话“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从毫无缚鸡之力弱势的妇孺起算时效?从毫无反抗能力嗷嗷待哺的幼儿起算时效?是不是应该从孩子长大成人有是非判断能力之日起算时效进而顺延时效年限?!
犯罪嫌疑人为逃避追责,欺负孤儿寡母,自行埋葬被害者,让公安机关无法验尸无法立案,而当地派出所借口听不懂母亲的控告而不予受理(母亲是湖南人氏远嫁本地,没有文化不懂普通话,湖南方言口音严重),孩子长大成人后,得知父亲的死因后几经周折多方查证,到如今终于水落石出了,却被相关部门因为诉讼时效而拒绝受理,致使当事人无法追究嫌疑人,公道何在?!作为儿女应该为生身父亲的枉死视若无睹置若罔闻?当事人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应该坐以待毙不予维护?
人民教师的生命被践踏,而践踏者却藏匿在国企单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国企岂是犯罪分子的容身之地?!给这个自幼支离破碎受人欺凌的家,还一个公道!
举报人:杨江丽
户籍地: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杨寨村大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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