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回复:
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于在高新路独山大道以东段、张衡路独山大道以东段、天山路独山大道以东段、汉冶路独山大道以东段、光武路独山大道以东段健全道路交通安防设备”的建议我们已接收。
一、关于缺乏测速设备问题:
上述位置处于东区新城区,道路较宽,车辆、非机动车较少,车辆行驶速度相对较快,容易道路交通事故。我们将实地选址查看,在事故多发点位,建设条件允许的位置,经总队批准后开工建设。
二、关于机动车道变身马路停车场问题:
由于东区道路相对较宽,饭店较多,晚上下班后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唯一执法主体,对违法占道停车有法定的处理权,执法更有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条、第九十三条规定,对在市城区道路上乱停乱放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处罚管理力度,其中针对道牙以上乱停乱放的车辆,要与城管部门联合,建立长效机制,综合执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拍照取证、张贴告知书、拖曳车辆等方式,进行处罚管理。
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执法力度,采用一喊、二拍、三拖曳,另一方面,我们在车辆乱停比较集中的地方安装电子抓拍取证设备,用科技手段管理交通乱象。
三、关于缺乏安防摄像头问题:
今年,我们平安南阳二期建设项目正在逐步建设中,建成后将全方位覆盖整个南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