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姜洪源为南召县云阳镇居民,2018年5月29日在河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与印尼籍女孩DEWIFITRIANI登记结婚,2018年12月5日凌晨五点左右与同镇居民李小山,张庆旭的妻子外逃,得知情况后我与母亲迅速外出寻找无果,2018年12月7日我和母亲到云阳镇河西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以我们有合法手续(报案时报的是骗婚)以及中国派出所的警察只管中国公民不管外国人为由拒绝受理,2018年12月11日我又到该所联系该所姓高的所长让其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材料遭到拒绝,并且高所长语气恶劣。
派出所按照法律规定无法立案可以但是为什么不能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材料,希望领导给我一个答复,不要将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到实际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