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戚绍斌市长:2019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分,市交警七大队3名交警同志到南阳市第五高级中学东门南边50米外区域开始执法,对道路两侧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违规停放进行拍照,执法拍照范围一直到兴隆路口。在执法过程中,附近停车的居民得知情况闻风而动,纷纷下来挪车,同时询问为什么在各个小区及家属院门口进行执法,七大队交警说:在五中门口禁停区域停车,扣分罚款,在其他区域停车只扣分不罚款,原因是其他区域没有划停车位,所以不允许停车。五中附近历来交通不畅,原因一是五中学生放学外出就餐,门口附近小商小贩居多,堵塞道路,二是一部分走读学生及家长在附近租房居住(占常驻居民比例30%—40%),大部分家长车辆也就近停放,三是附近单位家属院及小区众多,当年没有规划停车位,购买车辆居民只能把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道路两侧。此外,每年暑假及寒假期间整个五中附近区域从来不存在拥堵现象。党中央及习总书记多次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群众车辆没地方停停在小区门口是否违法?此次交警七大队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合法?若合理合法的依据在哪?希望戚市长在百忙之中能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