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骗4000元,公安局却不受理。[编号:715107]

  王伟 留言    2020-06-06 21:04:19

  2017年10月份,我在微信和一个卖拖鞋的约好买拖鞋,打款到他银行卡4000元,一直不发货,后面直接联系不到人了。我去仲景路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却说叫我去法院起诉,我和那人不认识,又没他身份证,我如何去起诉,我和那人又不认识,又不是借钱,况且这明显是诈骗,诈骗,我怎么起诉?公安局不受理我认为这是他们不作为,请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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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经调查,针对反映微信和人交易,被骗4000元,派出所不立案。根据立案标准,王伟反映的问题,构不成立案条件,属个人自诉案件。已向反映人当面解释,如反映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公安机关提供法律允许内的帮助,公安机关随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