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详情:7月23日18时雷女士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南阳市北外环路自西向东行至龙悦城小区东时,该路面马路中间横置即将埋入和谐家园二期地下的管道,但该路面并未设置禁止行人通过的明显标志等、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现场无工作人员提醒路人不要通过此路段,致使雷女士在原本应该安全畅通的交通道路上,撞上不应放置于此的施工管道造成重伤(脑挫裂伤、多发颅骨骨折、颅底骨折、肩胛骨和肋骨骨折,肝肺挫伤、肾上腺区占位性病变等7大类损伤,详见附件诊断证明书)。雷女士在医院就诊一个月期间,花费高昂,但所有费用无人承担,施工方等责任人逃避责任、无人问津,甚至关机使雷女士无法与责任人联系。 2、投诉原因:交通管理支队事故二大队在责任明晰的情况下、在铁定的事实面前,包庇施工方,告知雷女士家属交通管理支队事故二大队无能力判定事故责任,并在不认定责任的同时,要求雷女士家属与施工负责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管理支队事故二大队存在不履职、不作为、逃避行使责任认定权利,包庇责任人的行为,相关警官未做到认真履职尽责、为民解忧,雷女士家人有理由怀疑,交通管理支队事故二大队相关警官被事故责任人收买,故意不认定事故责任。望相关领导查明此事!
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二大队高度重视。经查:2023年7月23日18时许,雷玲驾驶豫R958PF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南阳市北外环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龙悦城小区时,撞到北外环路上正在施工拖曳进入和谐家园二期埋进地下的管道上,造成雷玲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事故。该事故是雷玲驾驶摩托车撞到了路上的管子上,在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作出了说明。已督促施工方积极配合受伤方商谈赔偿事宜,因意见不一致,双方约定随时可以再进行商谈。感谢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