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9月3日晚在360广场被多人持械砍伤,脸部缝合8针,长达五厘米,拆完线现还有4.5厘米疤痕。头部缝合4针,多处皮下出血。手部缝合4针,深至筋膜处,现手指还无法完全伸展与握拳。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请问在有病例与当晚警官尺量照片,还有大量案发照片的各种事实的情况下?定为轻微伤的标准是什么?是否存在违法乱纪?9月3日案发,一直拖到9月8号,还是家长一直要求的情况才做的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结果一直到9月15日才出来,拖延时间之久,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经核查,伤情鉴定严格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