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一大队王宗峰[编号:730065]

  聂春龙 留言    2023-11-19 17:01:28

  我叫聂春龙,男,身份证号412901194907244014,家住南阳市宛城区,联系电话18317233178,实名举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一大队王宗峰徇私枉法行为。 事实如下: 1、2022年11月4日16时长江路消防队门口发生一死一伤交通事故,交警队第一次事故鉴定认为机动车全责,2023年4月13日在机动车主与受害者达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后,为了规避刑事责任,上下串通,徇私枉法,于2023年5月26日做出第二次事故鉴定,认定我与机动车主负同等责任,我要求交警队提供完整事故监控录像,交警队王宗峰以内部规定为由不予提供。 2、宛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11月1日出具调查令,要求调取该事故录像以还原事故发生原貌,交警队王宗峰以内部规定为由不予提供。难道交警队内部规定可以凌驾国家法律之上?事故录像是道路事故认定书的直接证据,为什么不能提供给法庭? 我恳求领导j解决此事,要求交警队依法向宛城区人民法庭提供交通事故录像,还原事情真相,还我清白。

  已回复
市公安局回复:
  

你所反映的问题,南阳市交通管理支队高度重视,已责成事故处理一大队对该交通事故进行核查,感谢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