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阳市公安局鲁局长:您好! 求助人张东梅,身份证412922197201162987.电话17518981391.现住南阳市宛城区老庄社区包庄村,为我儿子苗鹏翔(独生子)29岁,在南阳市宛城区FⅠRST酒吧上班期间为公司接客户造成身亡之事,酒吧一直不予赔偿而投拆。 南阳市宛城区F1RST负责人杨天龙总<挂靠公司>,身份证341282198410205019,电话18639273777 营业执照名称:南阳市力特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韩晓辉 事由:事情发生在2023年11月30日晚上上班期间,我儿子苗鹏翔为公司接客户造成与大货车相撞身亡,2死1伤。经1个多月与酒吧负责人杨天龙协商,当时我们需求80万,而酒吧杨天龙让降20万,结果隆到60万也不兑现,原来一直是在拖延时间并忽悠我家人,经过1个多月的沟通成为泡影,他根本没有诚意来赔款,经过了解,酒吧背后有保护伞在称腰。此后,酒吧杨天龙得知我儿子后事已处理,他翻脸不认人,一个洛阳的小伙子能在南阳宛城区仲景派出所管辖范围内顶天立地,歪曲实事,恐吓员工伪做证据,口口声声说我儿子跟他们干已四五年的感情了,处于人道主义只答应赔二三十万,并且11月份的工资扣发,经多次讨薪,才把儿子最后1个月的工资才要过来,杨天龙发的是现金<为了逃避责任不走转账>。诚恳有关部门严惩不贷,酒吧负责人杨天龙竞敢在光天华日之下说我儿子不是他员工,他抱谁的粗腿这么的嚣张,请求有关门部还我儿子一个公道!我儿子在上班期间的失去,给我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打击及一家老少的生活及养老的困难,信用贷、房贷,没有经济来源的家庭和不健康的身体。 希望鲁局长给俺老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不希望在出现南阳马高潮事件。求助各个机关讨回我儿子的补偿金!请求鲁局长早日給予帮助解决!并严厉打击参与酒吧的保护伞! 张东梅为我儿子审冤 2024年元月15日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严格依规处理,事故责任已划分,肇事车主已被刑事拘留,,涉及民事赔偿请依法向法院起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