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豫R32U35的车主,我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10:30左右到社旗县人民医院去取药,停车不到两分钟,在无任何通讯方式通知我诺车的情况下,我出来后看到贴的罚单,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希望领导对此事做出处理。
经核查,当事人车辆违停属实,已与当事人沟通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