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岗广场乐队唱歌扰民[编号:732191]

  任梦瑶 留言    2024-04-20 22:18:45

  卧龙岗广场酒馆门口,乐队唱歌音响外放扰民,之前已经多次投诉并且报警,但声音依旧震耳欲聋,愈演愈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很明显卧龙岗广场上每晚乐队大声唱歌违反了上述规定。即使该酒馆是娱乐场所,但他的音量分贝已经达到了扰民程度,因为百米外的小区处声音依旧震耳欲聋。露天舞台不是挡箭牌。广场本意是为了给居民提供一个散心休闲的场所,但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初衷且给周围居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因此我强烈要求卧龙岗上唱歌人员调小音量,并履行之前市民热线中给我的回复,九点后停止演出。望解决!

  已回复
市公安局回复:
  

你好,已安排辖区派出所和城管、环保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