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领导好,我是张衡路和仲景路名苑公寓业主。小区面积狭下,地面停车位与小区住户配比严重失调,造成停车极度不便,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水云轩和物业相互勾结及业主业主委员会的不作为(小区没有正式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在广大业主极力反对下私建停车场。最近又在小区东单元门口建电梯,侵占消防通道,给小区业主埋下不确定的安全隐患,此行为违反【民法典】274和278条等相关条例。 小区业主多次投诉未果,说停车场现在合法化,难道不应该站在民生的角度去处理问题,而不是为个别人谋私利,主导社会自私自利的不正之风。 请各部门领导为我小区排忧解难,拆停车场和违建的电梯,早日还小区一片安静生存之地。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依据宛编【2021】62号,停车场管理属公安部门;
依据宛政10(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违建属辖区管理。依据相关文件,请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