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7日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张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红绿灯处,前方有电车横穿马路,致使我紧急刹车制动,从而手机从驾驶台滑落下来,我刚从脚垫处拿起手机,被电子眼无故拍照。 第一我并没有拨打任何电话。第二驾驶期间未使用电话。刚好在捡起手机瞬间被电子眼抓拍到,在以往驾驶中从未有拿手机接打电话的习惯,车辆本身自带蓝牙接听功能和屏幕同步功能,无需手持手机接打。总上述本人申请撤销车牌号豫R9959此次违章。 现如今很多省市首次违章以教育提醒为主,而不是直接罚款扣分为目的,南阳做为省副中心城市,应该引领好,做好表率,创造出优良的营商环境才对,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觉得执法部门人员素质能力都在提高。
经视频核实,违法采集图片有误,现违法撤销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