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派出所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宛城分局复议证据不足[编号:734573]

  楼得华 留言    2024-09-03 06:00:27

  尊敬的警官你好 廉丽蕊诈骗案到现在将近两个月时间,当初仲景派出所不让过去太多人报案,遵守纪律只有六人过去报案,两三个人录了口供,后期侦查工作不知道怎么做的,然后让我们统计受害者,我们统计受害者的时候诈骗嫌疑人廉丽蕊等人知道我们报警有的把把我们群聊,有的解散群聊。 目前掌握的证据,廉丽蕊等人成立分公司一共有16个股东,所有账目都是廉丽蕊用pos机刷卡,她是南阳公司财务,有个人小账本。 据受害者反应,廉丽蕊,剧自玉等人又在河南其他地方成立公司继续诈骗受害者,把曾经的受害者邀约过去让从事其他项目。 仲景派出所有案不立,我们提供的证据他们不去调查,还一直让我们去找证据。 对分局刑事复议警官提出三个问题,仲景派出所有没有调查廉丽蕊账本,他的银行卡流水资金去向有没有调查。 公司有16个股东,都是团队领导人,有没有调查,以及相关口供材料。 仲景派出所现在收集的受害人信息有没有给分局,一共多少人? 此时历经三个月,依然没有结果,仲景派出所办案人员微信从不回复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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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你好,当事人反映问题经核查,刘平反映事情无诈骗犯罪事实,但涉嫌传销活动,由于达不到传销罪立案条件,已转办市场监管局办理